11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新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国标(GB/T19095-2019),替代了2018年版的旧国标。新版国标定义了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4个大类,还有11个小类也作了详细定义。
11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新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国标(GB/T19095-2019),替代了2018年版的旧国标。新版国标定义了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4个大类,还有11个小类也作了详细定义。
对比新旧版本的内容,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有了新的定义,从属关系发生了变化。在2018年版本标准中,厨余垃圾只是餐厨垃圾下的一个小类,而在新版国标中餐厨垃圾则成了厨余垃圾下的一个小类。
按照新版标准的定义,厨余垃圾作为一个大类,包含了有机易腐性垃圾的所有种类。而广州本地对于有机易腐性垃圾的所有种类的统称系餐厨垃圾。有机易腐性垃圾之所以有不同的种类,主要考虑到垃圾的来源不同,例如家庭产生的有机易腐性垃圾和餐饮店铺产生的有机易腐性垃圾称呼不同。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该份标准的标准号为“GB/T”开头,即推荐性国家标准,“T”表示“推荐”。强制性国标的标准号以“GB”开头,不带“T”。
专家提醒,虽然称呼有所不同,事实上大家只要记住有机易腐性垃圾这一性质即可。
厨余垃圾改小类为大类
新版国标将生活垃圾分为四大类,系大家日常所见的四大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这四大类下又细分出了11个小类。这当中,最容易让人混淆的是厨余垃圾及其包括的小类。
按照新版标准的定义,厨余垃圾作为一个大类被定义,表示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其中,家庭厨余垃圾表示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有机易腐性垃圾。餐厨垃圾表示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实用油脂等。其他厨余垃圾则表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腐肉等。
而在2008年版的标准中,餐厨垃圾才是大类,包括了家庭、饭店、食堂等产生的易腐性厨余垃圾和餐饮垃圾。
新版标准除了在名词定义上有不同,在相对应的图表上也有不同。在2018年版标准中表示餐厨垃圾的包含果核鱼骨的图案在新版标准中代表“家庭厨余垃圾”。新版标准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有了新的图案。另外,虽然有害垃圾在前后两版标准中的定义并无太大的差别,但是图案却换了新。
除上述变化外,新版标准在2008年版标准的基础上,删除了“大件垃圾”、“可燃垃圾”、“可堆肥垃圾”和“瓶罐”四个标志类别。
照顾到目前有城市按照“干湿”来分类,新版标准也特别注明:“厨余垃圾”可称为“湿垃圾”,“其他垃圾”可称为“干垃圾”。
虽然前后版本对上述名词的定义不同,但实际上只要认准“有机易腐性垃圾”这一关键词,便不难理解。广州城矿协会会长李志红解析道,“无论是餐厨垃圾、厨余垃圾、餐饮垃圾,其本质都是有机易腐性垃圾,只是来源不同。”至于为何来源不同的同种性质垃圾需要不同的名词来定义,李志红以广州为例介绍,“餐饮单位和家庭产生的易腐性垃圾处理流程不同,所以有分开称呼的需要。”
新版定义和广州本地定义冲突
如果要让广州人按新版国标来识别垃圾的类别,就会出现标准里的标志和现实世界里的标志相冲突的尴尬局面。
按照广州市城管局发布的垃圾分类指引,生活垃圾分为四大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广州目前大街小巷的四个大类生活垃圾对应的图案系按照2008年版本设计的。而如果按照新版国标,那么摆放在生活小区内的餐厨垃圾桶的标志可以不变,但是文字要改成“家庭厨余垃圾”。而有害垃圾的标志也改变了,全市的有害垃圾容器图案也面临换新。
除了图案和新版标准相冲突,广州对餐厨垃圾的定义和新版标注也不同。在广州,餐厨垃圾的定义为餐饮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家庭厨余垃圾以及废弃的蔬菜、瓜果等有机易腐垃圾。
从定义理解,广州将来源不同的有机易腐性垃圾统称为“餐厨垃圾”,新版标准则规定的是“厨余垃圾”。广州将来自餐饮店铺的有机易腐性垃圾称为“餐饮垃圾”,而新版标准将此称为“餐厨垃圾”。
在目前广州的垃圾分类中,大件垃圾是有单独分类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单位回收,或者投放至指定的回收点。
原本在2008年版国标中存在的大件垃圾标志,在新版国标中被删除了。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新版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国标并不具备强制性。该份标准的标准号为“GB/T”开头,即推荐性国家标准,“T”表示“推荐”。强制性国标的标准号以“GB”开头,不带“T”。
声音
居民:希望名称能统一
新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国标公布后,街坊怎么说?南都记者就此做了采访。希望名称能全国统一是受访者一致的想法。
家住海珠区的常出差的白领王女士表示,“按照新标准,我在家里吃剩下的饭菜是家庭厨余垃圾,到饭馆里吃剩下的是餐厨垃圾,到菜市场买菜掉地上的是其他厨余垃圾,而我家楼下的垃圾桶上写的是餐厨垃圾。各个地方不同,时间前后也不同。去到了外地还不一定是广州这样。”
而家住荔湾的陈阿伯就“懒得”去计较到底叫什么。“怎么分类还没弄清楚,哪里管得了叫什么。剩饭剩菜扔蓝色桶就对了嘛。我上回去扔的时候,别人说分得对。”
专家:认准“有机易腐”
为何会有这么多的说法?记者采访了广州市城市矿产协会秘书长李志红。“叫法不同,实际意义是一样的。”李志红介绍,一般来讲我们将餐饮垃圾和厨余垃圾统称为餐厨垃圾。要看每个地方的具体规定,餐饮垃圾来自餐馆,严格意义上来讲是一种工业垃圾。厨余垃圾来自居民生活。餐厨垃圾分类的原则是“有机易腐”,有的地方就直接分类成“易腐垃圾”。
就新旧版国标中的一些变化,李志红认为,相比较“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的叫法更加贴近居民生活场景。有害垃圾的标志在新版中变得更加简洁了,李志红认为这是一次“优化”。“复杂的标志在印刷、传播的过程中容易走样。”
不过新版国标删除了大件垃圾的标志,李志红认为,广州有大件垃圾的处理流程,还是应当拥有专有的标志。“目前,广州有大件垃圾的标志。可能起草单位考虑到大件垃圾的专门处理在全国范围内还不是很广泛,所以作了删除处理。”
面对国内各地不一的对厨余垃圾(餐厨垃圾、易腐垃圾、湿垃圾)的叫法和定义,李志红呼吁,全国应该有一个共同的标准。“现在人口流动性强,不一致的标志和叫法容易让人混淆。”他建议,居民个人也无需太在叫法上较劲,虽然叫法不同,但本质上是相同的,只要认准“有机易腐”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