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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回收物定义

发布时间:2020-11-01 09:22:22人气:485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参考德国垃圾分类法,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主要包括:1、纸类:未严重玷污的文字用纸、包装用纸和其他纸制品等。如报纸、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广告纸片、纸盒、复印纸等;2、塑料:废容器塑料、包装塑料等塑料制品。比如各种塑料袋、塑料瓶、泡沫塑料、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硬塑料等;3、金属:各种类别的废金属物品。如易拉罐、铁皮罐头盒、铅皮牙膏皮等;4、玻璃:有色和无色废玻璃制品;5、织物:旧纺织衣物和纺织制品。有害垃圾是指油漆、颜料、各类清洗液、电子垃圾和电池。不可回收物更准确称为剩余垃圾指除可回收垃圾之外的垃圾,常见的有在自然条件下易分解的垃圾,如:水果皮、菜叶、剩菜剩饭、花草树枝树叶以及前五类生活垃圾中互相混合污染无法分类的垃圾(不包含有害垃圾,被污染混合的有害垃圾也应当被分类为有害垃圾)。有些地区将此类垃圾中的生物质单独分类为生物质(国内有部分城市也将此分类为湿垃圾或厨余垃圾)垃圾进行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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