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饮用纸杯,冷饮用塑料杯。但是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经历:在买奶茶或者别的一些热饮的时候,店员会使用塑料杯来盛放,并用塑料塑封杯口。这样的饮料对我们的健康是否会产生影响呢?
省质监局对此提出了可能存在的健康安全的“风险警示”。一般具有合格证的食品级塑料可用于食品包装,对人体无害。常用的塑料,聚苯乙烯(PS),因具有优良的绝热、绝缘和透明性常作为热饮杯及杯盖、餐盒及餐盒盖的材质使用,但这种物质不耐高温。目前,以聚苯乙烯树脂为原料的食品包装器具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 9689-1988《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要求,但该标准缺乏高温条件下接触食品的检测项目(我们已建议国家标委开展增加GB 9689-1988《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检测项目的研究)。聚苯乙烯的热变形温度为70℃-100℃,在受热情况下可能会加速分解出有毒的聚合物单体,进而迁移到食品中,危害人体健康。
但消费者不必恐慌。因为绝大多数能握在手里的热饮仅在60℃左右,不至于让其分解有毒物质。消费者在选用与食品有关的塑料制品时,要甄别安全材料,认准蓝白两色的“QS”标识是鉴别安全塑料制品的好办法。其次要科学使用。就拿6号塑料来说,千万别装开水,别用微波炉加热,更健康一点的做法是,装了不到90℃的热饮也不要长时间捂着盖子,避免热蒸汽溶解有毒物质后回流到杯子里。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耐热度更高的5号塑料聚丙烯(PP)是优于6号的选择。杯盖的颜色也有讲究,最好选择白色或透明的,不要选择黑色或彩色的。黑色或彩色塑料杯盖很多都是用车间里的边角料制成或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了色粉或色母料,很有可能采用了废弃的塑料,安全无保障。
这里向消费者普及塑料制品编号的含义,以便在日常生活中选用合适的塑料制品。在塑料器皿底部、塑料杯盖上或其他明显处,有个三角形的标志,里面有个数字,就是塑料制品的编号。
“1号” PET。矿泉水瓶、碳酸饮料瓶都是用这种材质做成的,耐热至70℃,装高温液体或加热则易变形,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融出。
“2号” HDPE(高密度聚乙烯)。常见于药瓶、清洁用品、沐浴产品,不适合用作水杯等。
“3号” PVC(聚氯乙烯)。易产生两种有毒有害物质,已较少用于包装食品。最好不要购买、使用。
“4号” LDPE(低密度聚乙烯)。保鲜膜、塑料膜等都是这种材质,耐热性不强,超过110℃会出现热熔现象,会留下一些人体无法分解的塑料制剂。
“5号” PP(聚丙烯)。微波炉餐盒采用这种材质制成,耐130℃高温,是可以放进微波炉的塑料盒,可在小心清洁后重复使用。
“6号” PS(聚苯乙烯)。又耐热又抗寒,用于制造碗装泡面盒、发泡快餐盒,热变形温度为70℃-100℃,温度过高可能会析出化学物质。
“7号” PC及其他类。被大量使用的一种材料,多用于制造水壶、水杯、奶瓶等,因含有双酚A而备受争议。